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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0-仓库管理制度
2018-02-26

仓库管理制度

1. 目的

为了确保仓库物资入库、储存与防护、出库、清库盘点、帐册管理等符合规定要求。

2. 适用范围

适用于我馆各类仓库物资的管理。

3. 职责

办公室负责我馆仓库的管理。

4. 程序要求

4.1 物资的入库与验收

4.1.1 物资到库,仓库管理员在判明是本库应保管的物资后,根据有关单据查点核对,确认物资的品名、规格、材质、外观和数量无误、无损后才能接收,并存放于待检区妥善保管。

4.1.2 对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符的物资,应妥善保管,等待处理。

4.1.3 仓库管理员对进库的一切物资都要做好到货记录,以备查对。

4.1.4 退库物资由办公室办理退库手续,并重新进行采购,直至合格后方可收库。

4.2 物资的贮存与防护

4.2.1 物资应分类存放,划区定位,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,做好加垫、通风、加盖等防护。

4.2.2 对长期保存的物资要定期进行保养,防止变质、霉烂、损坏。

4.2.3 要充分利用仓库空间面积,注意垛堆高度,不得超高。

4.2.4 少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,必须放在专用位置,严格管理。

4.2.5 严禁携带火种入库。进行明火作业的,需先做好防范工作。

4.2.6 保管员要加强业务学习,提高素质,要熟悉本职分管物资的名称、规格、性能、用途等业务知识,做到帐物相符。

4.3 物资出库

4.3.1 仓库应根据各部门领料员开出的领料单进行限额发放物品,不符合要求的,仓库有权拒发。

4.3.2 发料时按先进先出原则,对有保管期限要求的物资,应在限期内发完,确实当博物馆不需用时,要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理。

4.4 清库盘点

4.4.1 坚持收发盘点与全面盘点相结合,保管员收发时随时盘点,年终进行全面盘点。

4.4.2 因保管不当造成物资变质或损坏,要查明原因,经检验确认不能使用时,应出具证明,保管员填写《报废申请单》,经主管领导审核,报馆长批准后报废,对责任者要根据情节批评或处罚。

4.5 帐卡物管理

4.5.1 仓库的《库存明细帐》,必须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,做到日清月结。

4.5.2 仓库管理员对保存的每种规格的物资分别填好《库存卡》,并不定期核对库存数,做到帐、卡、物相符。

 记录

编  号

记录名称

保管部门

保存期限

ZSB 310-01

报废申请单

办公室

三年

ZSB 310-02

库存明细帐

办公室

三年

ZSB 310-03

库存卡

办公室

三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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