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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5-退休馆级领导公务用车暂行规定
2018-02-27

退休馆级领导公务用车暂行规定

1. 目的

为进一步规范退休馆级领导的公务用车,并对退休馆级领导的公务活动提供便利,特制定本暂行规定。

2. 适用范围

适用于本馆退休的馆级领导

3. 职责

办公室负责退休馆级领导的公务用车管理。

4. 程序要求

4.1 公务用车范围

本馆组织开展的各类参观、学习活动,以及本馆其他公务活动。

4.2 公务用车原则

凡本馆组织安排的各类公务活动,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接送,特殊情况不能安排接送的,凭本次活动的出租车发票报销费用。

4.3 联系用车

退休馆级领导公务用车,请提前1天与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干事联系,并安排接送车辆或确定自行前往。

4.4  报销办法

   4.4.1  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干事,经办退休馆级领导的出租车费用的报销事宜。

   4.4.2  报销范围为参加本馆组织的公务活动所乘的出租车费用,凭出租车发票按实报销,其他费用不予报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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