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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9-员工考勤暂行办法
2018-02-27

员工考勤管理办法

1. 目的

为维护和加强中国丝绸博物馆的工作秩序,强化内部基础管理,特制定本员工考勤管理办法。

2. 适用范围

适用于本馆在编员工、编外聘用人员(包括劳务派遣人员)日常考勤的管理(包括教工路科研大楼员工)

3. 职责

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考勤的管理,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。

4. 程序要求

    4.1员工进、出单位必须考勤,并由门卫保安负责核对身份后实施考勤。

    4.2员工因工作原因迟到或提前离馆(下班前返回单位者除外),根据管理权限由分管馆长或部门主任签发《职工公出联系单》(详见附件),月底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办公室核销。各部门落实1位兼职考勤员,负责每月考勤材料的上报。

4.3员工因私或因病请假需提供由部门主任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或病假条,月底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办公室核销。

4.4严禁代为考勤,违者对当事人和当班保安按违纪处理。

4.5缺少审批手续的缺考,根据缺考情况分别按迟到、早退或缺勤论处。

4.6车辆限号日。涉及上下班限号的车辆,每周允许限号日当天推迟 1小时上班,并延迟1小时下班。

4.7违反本管理办法,按《员工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职工公出联系单

姓名


部门


公出时间


公出事由


部门主任签字:

馆领导签字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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